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注意事项
1.学校严格执行“三免一补”政策,免收学杂费、寄宿费、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和国家助学金(中职)。校服费、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按照有上级关规定执行。
2.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视障、听障学生实行寄宿管理,其他残疾类别学生实行走读管理。
3.视障职业中专、听障职业中专实行“3+2”联合办学,3年职业中专在我校就读,2年高职在山东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就读,具体转段安排由山东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
4.新生实行试读制度。高中和职业中专试读期为30天,试读期间发生严重违纪或存在其他不适合就读的情况学校不予办理学籍登记。义务段试读期为90天,试读期间,若发现孩子确实不适应在校学习、生活的,学校将建议家长采取家庭安置或转衔,学校将根据实际提供送教上门或线上教学等服务。
5.家长应向学校如实告知与学生身心健康有关的详细信息,包括学生有无癫痫、心脏病、肿瘤以及其他重大疾病或手术史,有无特异体质,是否存在攻击性行为或心理异常等。